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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學、數術與政治(出書版)TXT免費下載/陳侃理 劉向董仲舒占驗/最新章節無彈窗

時間:2016-11-10 09:08 /職場小說 / 編輯:張亮
完結小說儒學、數術與政治(出書版)由陳侃理所編寫的現代軍事、歷史、無限流風格的小說,主角洪範五行傳,劉向,占驗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南宋恢復每次泄食均行修省的禮儀,同時將修省時間尝

儒學、數術與政治(出書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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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宋恢復每次食均行修省的禮儀,同時將修省時間短為食當天。建炎三年九月、紹興十三年十二月食,不在正陽之月,但都實行了救修省儀式[236]。《中興禮書》還載入紹興十三年的故事,釐定為典制[237]。

與此相應,救祈禳儀式在唐亡以也逐步恢復。據《五代會要》載,晉天福四年(939)曾按“舊禮”舉行過一次救儀式[238]。宋代在救祈禳禮儀上繼承唐制。宋太祖時所修《開禮》多本《開元禮》[239],徽宗時修《政和五禮新儀》,其中卷一六四即朔伐鼓禮。成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二年的《中興禮書》載:

淳熙四年八月二十八,禮部太常寺言:“勘會今年九月朔,太陽食,告太社一位行事件已降指揮外,今檢照《政和五禮新儀》止載朔伐鼓,唯《開通禮》朔伐鼓。(原注:二分二至即不伐。)所有今來九月朔太陽食,不繫二分二至之月,依《開通禮》,至依儀禮伐鼓。所有排辦工人鼓物,乞令太常寺關報所屬排辦,並用祭告祝文一首,亦乞從學士院照應。項伐鼓典故修模書,訖降付供應。”詔依。[240]

其中提到開、政和禮典中有朔伐鼓之儀。可見宋代禮典都記載了救禮儀,孝宗時也確曾遵照施行。

宋代祈禳救的最早記錄見於真宗天禧五年。是年七月食,“命中使詣宮觀、寺院及坊市場祈禱”。至和元年四月食,“遣官祀社以救”,此祈禳的物件遂改為太社。嘉祐四年、元祐六年、紹聖元年、元符三年、建中靖國元年均有以食祭祀太社的記載[241]。可以說,唐德宗廢止的救儀式,在制度和實踐兩方面都大致恢復了。

北宋實行的救祈禳儀式與代不同,重心從伐鼓轉移到了祀社。真宗崇信佛,因此食救禳恢復之初,祈禱於蹈用和佛的宮觀寺院中。仁宗朝才將救儀式轉移到儒家承認的國家宗場所太社,但卻沿用此祭祀祈禱的救禳方式,而取消了伐鼓社的厭劾之制。嘉祐四年,劉敞即以經義駁斥現行制度:

論先期避殿不中典,未蒙省察。今又聞遣官祭社,稽之於經,亦未見此禮。蓋社者,上公之神、群,故曰食則伐鼓於社,所以責上公、退群。今反祠而請之,是屈天子之禮,從諸侯之制。抑陽扶,降尊貶重,此乃之所由改,非承天戒、尊朝廷之意也。且禮者,先王訓民事君,不可不謹。事之失,習俗未久,苟為因循,則憲章廢矣。惟陛下稽古正名,審所施為,毋以禮假人也。[242]

他認為,據經典,社是上公之神、群,低於天子。食屬侵陽,天子應伐鼓於社以責上公,斥退群。現在反用祈禳而不用厭勝,不於禮。他希望用“禮”“俗”。這個意見當時未被採納。不過,據引《中興禮書》,最晚至淳熙四年之,伐鼓於社的禮儀還是恢復了。

唐宋救禮儀的廢興沿革,過程十分曲折。德宗時期一度廢止救伐鼓之儀,宋代卻重新恢復,並逐步接近儒家經典的記載。推步技術的發展能夠逐步消解食的災異意義,但儒家經典對維持國家制度和實踐中的救禮儀仍有決定的作用。

與宋同時,金朝也實行了食救護儀式。據《金史·天文志》載,世宗大定二年、七年、九年均有伐鼓救之事。元代制度中,儒學的影響衰落,未聞有救禮儀。到了明太祖時,又迅速恢復。明修《禮部志稿》卷八八“救月食行禮”條載:

洪武初,定其皇帝常,不御正殿,中書省設案,百官朝行禮,鼓人伐鼓,復圓乃止。……二十六年三月,更定救食儀。禮部設案於臺上,向設金鼓於儀門內,設樂於臺下,設拜位於臺上下。至期,百官朝入班。樂作,四拜,興,樂止,跪。執事者捧鼓班首,擊鼓三聲,眾鼓齊鳴。候復圓,四拜,興,樂止,禮畢。[243]

這一禮制在明代確有實行,上文提及嘉靖四十年食,禮部尚書吳山行救護之禮,是其例。其泄翻雲不見食分,嘉靖因而對吳山行救護禮極為不,可見對食已沒有多少敬畏。宋代以食預報行之既久,知識階層大都認識到食的規律,難免產生“天”之心。明人謝肇淛雲:

使食不預佔,令人主卒然遇之,猶有戒懼之心。今則時刻秒分已預定之矣,不獨人主之,即天下亦共之矣。予觀官府之救護者,既蝕而往,一拜而退,桮酌相命,俟其復也。復,一拜而訖事。夫百官若此,何以責人主之畏天哉![244]

這段話反映出明代救禮儀的實際執行情況。食預報制度形成之,官員執行救儀式也極為懈怠,不僅遲到,甚至在過程中以飲酒消遣,毫無虔敬之心。可以說,明代的救禮儀已經名存實亡了。

清代救禮儀的制度大致與明代相仿[245],但對禮儀執行十分重視,乾隆時曾數次要百官嚴肅從事。《大清會典則例》卷九二《禮部》載:

乾隆二年奏準:月薄蝕,官員齊集祗跪救護,所以謹天戒、嚴對越也。但自初虧以迄復圓,為時久暫不等,每見應齊集各官多有因不能久跪,推託事故,不能齊集者,或有年老衰病,跪久委頓,不能支持者,又或徙倚蹲踞,有礙觀瞻。事關典禮,豈容褻越。請將吏、戶、兵、刑、工五部分為五班,及文武各衙門亦各分班次,附於五部。每班令禮部堂官一人領班祗跪。禮部都察院監禮等官及鴻臚寺贊禮等官,亦流更換。初虧復圓行禮時,五班官員鹹就班行禮。初虧行禮,五班官員內除年老不能久跪者退立外,餘均替。其更替之人,暫退祗候,勿許歡譁笑語。其祗跪官員務必整齊嚴肅,敬謹從事。倘有託故不到及怠失儀者,監禮官即糾參,照例議處。庶齊集各官,無不祗畏恪恭,始終無怠。[246]

乾隆要舉行救儀式時,京師各部衙門眾官都齊集到場行禮,且須個個嚴肅認真,始終不能懈怠。所作新規,一方面與謝肇淛所說一樣,反映出官員的懈怠情緒,另一方面也顯示出乾隆嚴肅執行救禮儀的決心,生地再現了當時京師官員齊集救的壯觀場面。食初虧、復圓時大臣齊行三跪九叩大禮,其間則跪等候食結束,甚至有人堅持不住倒下或“徙倚蹲踞”,千姿百。讓人發笑之餘,也有些同情各部官員們。看來清代的救儀式在皇帝的自過問下,是真格的。同書同卷又載:

〔乾隆〕十一年諭:月朔之期,朝臣例。若值食仍,殊非敬畏之意。嗣月朔如遇食,皆常,永著為例。[247]

清代以補為朝據經典所謂食“百官降物”,穿著高等級的朝就顯得不時宜了。因此,乾隆規定凡遇食,皆降而著常。這也是據儒家經義,表示敬畏天戒的度。

對多大食分的食應舉行救護儀式,在清代也有化。明制,“如食不及一分與《回回曆》雖食一分以上俱不行救護”[248]。清代期規定“食不及一分不救護”[249],與明代相同。康熙六十年改定,食不及三分者皆不救護、不頒行。這或許是食救護的表現。然而到了乾隆十三年,為了防止“觀者致生駭異”,重新規定食無論食分大小一概頒行,三分以上則行救護。次年,又降旨:

食,授時者原可推算而得,而《秋》之例,又紀而不紀月。朕惟懸象著明,人所共仰,雖為晷運之常有,自不若光朗之恆度,無事於諱,不可不謹。故禜社奏鼓,自古重之。……夫不先期行知,則二三分者原可見食,將致反生疑駭,不以為靈臺失佔,即為有司怠事,非所以克謹天戒也。嗣仍循曩制,一分以上者即令救護。期五月題請旨,無論見食不見食省分皆頒行。其不見食省分不必救護。[250]

上諭,恢復了食一分以上即行救護禮儀的制度。上諭首先承認食可以推算而知,但仍強調“克謹天戒”,並以此為由恢復舊制。在此,“天行有常”與“休咎之”可以共存無礙。

需要補充的是,皇帝的修省救禮儀在明清時代大幅度削弱,並最取消。明代儀式中雖然保留了當“皇帝常,不御正殿”的規定,“不視事”一條則已經廢除。《明史》中多見皇帝因災異修避正殿,但並未廢務,只是把聽政地點改至別處。比如《明史·憲宗紀一》載成化六年十二月壬午,“彗星入紫微垣,避正殿,撤樂,御奉天門聽政”;《穆宗紀》載隆慶元年六月戊戌,“以霪雨修省,素避殿,御皇極門視事”。因修省而不視事則未見其例。至清代,連食避正殿減膳的制度也一併廢除。《大清會典》中找不到任何食時皇帝的義務。每逢食,百官被驅使至禮部衙門救,皇帝則照常起居聽政,彷彿食與他全然無關。在明清時代高度專制集權的制度下,皇帝不聽事對政事影響巨大。這時廢除皇帝的食修省義務,不因此耽誤政事,一方面確實是行政理的表現,另一方面也與“神”主客的轉換有關。對於者,下一章還將詳論。

以上略述了歷代救禮儀的化,從中大致可以歸納出兩點認識。第一,歷代救禮儀實際受重視的程度趨於下降;第二,這些化都不是單向推,而呈現不斷的波和反覆。食規律的發現和食預報,確實對救禮儀產生了重大影響,但還不足以將之完全取消。即使在承認食為天常數的提下,救儀式也往往因為儒學意識形中“敬畏天戒”的訴而得以儲存甚至強化。

本節所述,可以得到如下結論。隨著食推步技術的發展,唐代官方經學已經承認食是歷數之常,但仍強調聖人神之意,要在意識形領域堅持災異休咎說。與此同時,天文歷算由於自的有限,也需要引入政休咎的因素,與“歷數”当貉,完整地解釋“天”。因此,災異論與食推步亦得以在曆法層面共生不悖。曆法自然地成為儒家意識形的一個組成部分。同樣,食預報的展開沒有終止天人應論,反而在唐代造成食祥瑞說以及相關的表賀、入史等制度。與此相應,食救護禮儀的實際作用不再為人們所堅信,但作為一種儀式的存在,它仍有“敬畏天戒”的象徵意義,得以期保留。

隋唐以食推步技術的發展和食預報制度的完善,改了經學解釋和思想觀念,卻沒有從本上搖儒家意識形。儒家意識形中的“神”之意,很大程度上抵消了“天行有常”的認識在政治制度和政治活中的影響。食如此,其他災異的情況也大類似。

如果再對此稍作引申,可以推論,現代所謂的“科學知識”與“傳統知識”是能夠共存的,兩者之間並非簡單的取代與被取代關係。不妨與歐洲的情況做一比較。歐洲16、17世紀第一流的天文學家第谷(Tycho Brahe,1546—1601)、開普勒(Johannes Kepler,1571—1630),同時也是第一流的星占學家。而星占學的衰亡,也並非科學發展的直接結果。英國學者基思·托馬斯(Keith Thomas)在《巫術的興衰》(Religion and the Decline of Magic)一書中說,星占學“這一學科的大部分都是自然亡的。士和諷文字的作者一直把它追打了墳墓,但是科學家卻沒有出現在它的葬禮上”[251]。

就中國而言,災異論的衰亡晚至清末民初。究其原因,不是“科學知識”的積累,而是從西方傳來的“科學”觀念在意識形層面戰勝了包括儒學在內的本土傳統觀念[252]。由於“賽先生”(作為意識形的科學)的到來,災異論才被視為“反科學”的知識系而名譽掃地[253]。

註釋

* * *

[1]《漢書·文帝紀》略同,唯無“十二月望,又食”。案食無在望者,漢人已習知,此句“”字當作“月”。《史記集解》雲一本作月食,是。當時應是以月相繼而食,為異甚,故下詔罪己。

[2]據張嘉鳳、黃一農的推算,《天文志》所謂“熒守心”在綏和二年並未發生,他們因此認為翟方是出於一次政治謀的構陷。見氏著《漢成帝與丞相翟方看弓亡之謎》及《中國星占學上最兇的天象:“熒守心”》兩篇文章,都收入黃一農《社會天文學史十講》,復旦大學出版社,2004年。不過,《漢書·翟方傳》稱他好天文星曆,在這方面還是來的災異名家田終術的老師,應該備觀象的能,恐怕不至於被虛構的“熒守心”矇騙。

[3]劉次沅、吳立旻《古代“熒守心”記錄再探》,《自然科學史研究》2008年第4期。

[4]《開元佔經》卷三六《熒佔七》引,第9葉b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本,臺灣商務印書館,1986年。

[5]《漢書》卷一〇《成帝紀贊》。

[6]《漢書》卷九八《元傳》。

[7]本小節以下引文多出自《漢書》卷八四《翟方傳》,不再一一詳註。

[8]《漢書》卷四六《陳忠傳》載忠上書曰:“昔孝成皇帝以妖星守心,移咎丞相,使賁麗納說方,方自引。”如所言屬實,則郎官賁麗為成帝做過說客。

[9]《漢書》卷六〇《杜業傳》。

[10]漢成帝時丞相匡衡、哀帝丞相平當都受過賜上尊酒、養牛,見《漢書·匡衡傳》《平當傳》。《通典》卷二一《職官三》敘西漢宰相之制雲:“丞相有病……及瘳視事,尚書令若光祿大夫賜以養牛、上尊酒。”(第536頁)然則,賜養牛、上尊酒也有請丞相起視事的義。此語《太平御覽》卷二〇四引出《漢書》,案《漢書》無此文,唯《翟方傳》注引《漢舊儀》有此語。疑《御覽》誤以註文為正文。

[11]《漢書》卷八四《翟方傳》“萬歲之期,近慎朝暮”,顏師古注云“謂也”,於義未明。顧炎武《知錄》卷二七“漢書注”條雲“謂宮車晏駕”,《知錄集釋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6年,第1544頁。其說是。

[12]《漢書》卷八四《翟方傳》稱其好天文星曆,“星曆則安令田終術師也”。田終術是星曆專家,《漢書》卷七五《眭兩夏侯京翼李傳贊》列舉漢代“推陽言災異者”雲“哀、平則李尋、田終術”,可見其術冠絕當時。翟方能夠當他的老師,在天文星曆上的造詣絕非尋常。

[13]參看本書第三章附錄《讖緯與災異論》。

[14]參見巖本憲司《災異說の構造分析——董仲の場》一文。

[15]類似的論點,亦見於《秋繁·必仁且智》:“凡災異之本,盡生於國家之失。國家之失乃始萌芽,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,譴告之而不知,乃見怪異以驚駭之,驚駭之尚不知畏恐,其殃咎乃至。”見蘇輿《秋繁義證》卷八,第259頁。

[16]參看陳業新《災害與兩漢社會研究》第三章第一節《災、異辨析》,第146頁。

[17]蘇輿《秋繁義證》卷八,第259頁。

[18]陳立《虎通疏證》卷六,第268頁。

[19]分見何休《秋公羊解詁》隱公五年、三年條,《秋公羊註疏》卷三、卷二,第36、26頁。

[20]何休《秋公羊解詁》隱公三年二月條,《秋公羊註疏》卷二,第26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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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學、數術與政治(出書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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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陳侃理
型別:職場小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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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6-11-10 09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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